关于举办“放歌草原·唱响乌审”原创歌曲大奖赛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根据自治区、市委关于开展“放歌草原·书写百姓”“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求,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四季时尚那达慕暨特色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旗实际,决定组织开展“放歌草原·唱响乌审”原创歌曲大奖赛活动。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乌审旗文广局 旗文化馆
二、大赛主题
放歌草原·唱响乌审
三、参赛范围
广大文艺爱好者
四、活动安排
(一)初赛海选阶段(2016年11月20日至12月16日):参赛选手将原创歌曲统一以wave(波形声音)的形式刻录成光盘,歌词用A4纸清晰打印(作品须注明曲作者、词作者、演唱者姓名),作品投递、上传等事宜请咨询投稿办公室。将在海选作品中选出20-30首作品进入复赛。
(二)复赛阶段(2016年12月22日):将在入选作品中选出10首进入决赛,参赛作品如现场伴奏将在最终得分上加0.005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亮分,并有专家和观众现场点评。
(三)决赛阶段(2016年12月23日):采取现场舞台演出的方式,由专家评委和观众嘉宾现场评选出本次大赛Top6金曲。届时将由乌审旗广播电视台进行现场录制重播,乌审旗发布后续播放视频。
(四)颁奖仪式(2016年12月23日):与决赛同步进行,届时将邀请乌审旗马头琴交响乐团及乌兰牧骑、知名艺术家同台演出,为乌审艺术人才喝彩,将本次比赛推向高潮,同时由相关领导和特邀嘉宾为获奖选手颁奖。
五、活动要求
(一)作品要求。
1.要反映乌审人文地理,风土人情,建设成就,生活新貌,充分表达出基层百姓对祖国、对人民、对家乡、对故土的深情厚爱,呼唤真情,抚慰人心,讴歌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2. 要具有鲜明的时代感,着重体现活泼、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的特征。
3. 作品创意新颖,旋律优美,歌词健康,易于传唱,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思想感染力。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人员户籍不限,作品创作时间及数量不限,演唱时间可自由控制。
2.报名费、参赛费均免。参赛者自行负责配器、录音、加工、差旅等费用,伴奏自备。
3.参赛者要在“绿色乌审”网站上认真阅读《“放歌草原·唱响乌审”原创歌曲大奖赛活动方案》,点击下载打印《参评作品登记表》《报名细则》《授权书》,仔细填写和签署姓名,原件连同上述歌谱(纸质版和电子版)、歌词(纸质版和电子版)演唱光盘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邮寄或送交到投稿办公室。
4.投稿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文化宫516办公室。
联系人:呼和满都拉,电话:0477—7212964,13947371471,
邮箱:wsqyuanchuang@163.com。
六、作品评选
(一)评审办法。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音乐界学者、教授及资深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公证机构对作品评审全过程进行公证。根据评审的最终结果,对获奖作品和作者分别给予奖励。
(二)评分规则。评委采取现场打分亮分制,满分10分。其中作曲占4分,作词占4分,演唱占2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现场伴奏的作品在最终得分上加0.005分)。不允许假唱放录音,否则按弃权处理。
(三)奖项设置。
1.原创歌曲金奖1名;原创歌曲银奖2名;原创歌曲铜奖3名;优秀原创歌曲奖3名。
2.最佳演唱奖1名;优秀演唱奖3名。
3.最佳编曲制作奖1名;优秀编曲制作奖3名。
4.最佳作词奖1名;优秀作词奖3名。
5.原创歌曲最具人气奖1名。
6.对所有获奖作者均颁发奖金(或奖品)、奖杯、获奖证书。
7.其他荣誉: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部分将保存在赛事网站,根据知名文化娱乐传播公司、唱片公司需求,便可获得商业开发的机会,组委会根据获奖作品、获奖者等情况,极力向全国各大知名赛事品牌、专业音乐机构推荐。
七、注意事项
(一)部分获奖作品组委会将向行业主流媒体推荐播放;
(二)所有获奖作品将收录于《“放歌草原·唱响乌审”原创歌曲集锦》中,编辑出版优秀作品DVD光盘,优秀歌曲推广传唱;
(三)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1.联系电话:0477-7560221
2.投稿邮箱:wdhrmz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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