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健康向上,抒发爱国爱乡情怀,讴歌“美丽莆田”等均可,优秀莆仙方言歌曲也在征集之列。
(二)形式、体裁及风格不限。
(三)近年来新创作的,未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四)作者须保证对参赛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若参赛作品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所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宣传、推介、剪辑、出版、发行等使用权,来稿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获奖歌曲作品一次性颁发奖金后,另外使用时不再支付任何稿酬。
(五)投稿作品为完整的词曲作品,原则上不单评歌词作品或曲谱作品,同一词、曲作者限投两首作品。
(六)参赛者必须提供歌曲音乐小样或成品。录制小样或成品时,歌手的报酬由参赛者自行协商解决,并视同歌手同意主办方拥有对其演唱作品的宣传、推介、剪辑、出版、发行等无偿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