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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方2017彝族火把节原创歌曲大赛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4-19 23:50:29

  • 贵州·大方2017彝族火把节原创歌曲大赛

    公   告

    根据“贵州·大方2017彝族火把节暨夏季避暑旅游推进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在活动期间举办“清凉彝夏·康养大方”彝族火把节原创歌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举办原创歌曲大赛,深入挖掘大方民族民间文化,推动大方经济、社会、旅游、文化事业不断繁荣发展。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贵州·大方2017彝族火把节暨夏季避暑旅游推进活动”组委会主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县文化馆、县音乐家协会、大方县彝学会协办。

    三、参赛对象和参赛条件

    1、凡是年龄在16周岁以上热爱歌唱事业的歌手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参赛原创歌曲必须是2016年以来新创作的反映我县少数民族文化、民族风情的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格调高雅,旋律优美。(组委会提供部分参考歌曲的歌谱和演唱示范音频,可在“大方信息港”查询,如选手选定参赛歌曲后,可直接联系报名老师索要伴奏音频)

    四、比赛程序和奖项

    1、比赛不分类别,各种唱法均可参赛。

    2、比赛程序

    比赛分预选赛和决赛进行。经过预选赛根据得分高低评出前10名进入决赛。经过决赛,根据得分高低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给予表彰奖励。评委现场对原创歌曲进行评选,评出优秀原创歌曲5首给予表彰奖励。

    3、奖项设置

    (1)歌手奖

    一等奖   奖金4000元+证书

    二等奖   奖金3000元+证书

    三等奖   奖金2000元+证书

    优秀奖   奖金500元+证书

    (2)作品奖

    优秀原创作品奖  奖金1000元+证书

    五、比赛内容和要求

    1、预选赛:每名参赛选手只演唱一首歌曲,必须为原创歌曲。决赛:每名选手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必须为原创歌曲。各阶段比赛的比赛歌曲报名确定后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更换。

    2、参赛歌曲要求旋律优美,内容健康,并且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歌曲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超时的选手酌情扣分

    3、参赛选手演唱歌曲伴奏音乐(CD,U盘等)及伴奏乐器由参赛选手自行提供,。

    4、比赛仅限于独唱或组合(不得超过4人),不允许伴舞。

    5、比赛上场顺序由选手在比赛前现场抽签决定。

    6、参赛选手须提前1个小时到赛场签到,并将伴奏音乐注明参赛者姓名、序号、歌曲名、歌曲序号、声道等交到签到处。在比赛过程中,主持人宣布名字3次不上场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7、参赛者必须服从比赛组委会的指挥,遵守赛场秩序,爱护赛场设施,不得高声喧哗。

    六、评分办法和计分标准见比赛规则

    七、报名及比赛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至2017年7月12日下午的正常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大方县文化馆(奢香公园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985350210;曾老师,电话13638155054;邮箱616816257@qq.com。

    4、预选赛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决赛时间为7月18日14:00—17:00,决赛地点:宣慰府广场。

    5、参赛选手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1张,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份,演唱原创歌曲歌谱5分。

    八、比赛纪律

    为使大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比赛环境,使参赛者发挥出最佳水平,所有参赛选手应遵守如下守则:

    1、遵守大赛的各项要求,服从大赛的统一安排。

    2、不走后门、不拉关系,严禁有任何形式的影响比赛公正的行为。

    3、不准与评委直接联系,有问题应直接向组委会反映。

    4、不得私自传播和议论有关比赛的不实消息,对有关比赛的意见,通过正当渠道向组委会反映。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贵州·大方2017彝族火把节暨夏季避暑旅游推进活动”组委会所有。如有临时变动,以即时通知为准。

     

    “贵州·大方2017彝族火把节活动”组委会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报名表

    来源:大方县音乐家协会,大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