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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原创歌词、歌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4-19 23:50:29

  • 大学校园歌曲是一所大学的精神载体和文化标志,是学校办学理念、大学精神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也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树立学校形象、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为了创新德育载体,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同时也为了展现沈药新形象,激发全校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弘扬大学精神  传播沈药文化


    二、征集对象

    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全校学生、校友及社会友人。应征者必须是歌词或歌曲的著作权拥有者。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四、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可表达爱党爱国爱校情感,富有时代感,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歌曲即可反映我校建校八十六年来的办学历史和成就、办学理念和特色、文化传承;也可反映当代沈药学子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大学生活;也可歌颂同学情谊、师生情谊、团队精神等校园生活;

    2、作品形态:完整的演唱录音作品(可以是小样)、完整的歌词曲谱或者完整的歌词。

    (1)完整的演唱录音作品,要求录制含有人声歌唱的小样和不含人声的伴奏小样;

    (2)完整的歌词曲谱,要求曲谱为简谱或五线谱,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3)完整的歌词作品,要求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歌词字数限制在300字以内。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3、参赛歌曲时间原则上限制在5分钟以内,内容积极、词曲和谐、节奏明快,能适合不同形式的演唱,以合唱形式为主。


    五、评选及奖励

    1、学校设立校园歌词、歌曲征集评审专家小组,对征稿作品进行初选,初选入围作品将通过校内媒体刊登公布并向全体师生员工征求意见。

    2、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入选作品经专家组修改后,择优呈报学校研究审定,最终采用作品由学校认定并予颁布。

    3、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入选作品进行综合考评,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4、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学校拥有著作修改出版发行和解释权。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置歌词奖、歌曲奖两类,分别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个,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知识产权声明

    1.参赛作品严禁抄袭,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出版、获奖,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资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参赛作品获奖后,主办单位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谱曲,并对所有参赛作品、音像资料、肖像、图片资料等拥有使用权、播出权、出版权、发行权、解释权及宣传权等。


    八、作品报送

    请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将参赛作品和报名表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4848040@qq.com;或者也可以将电子版送交至宣传统战部(行政楼336)。参赛作品请以“歌曲名-申报者姓名”为标题。

    联系人:王一奇老师

    联系电话:024-43520048


    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表格

    来源:宣传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