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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莞好”2017年东莞市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4-19 23:50:29

  • 各镇街及相关部门文联:

    ,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用优秀的音乐作品记录和讴歌时代精神,打造独具特色的岭南音乐文化精品,全面展示东莞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文明成果,进一步提升东莞的音乐文化影响力,东莞市文联面向全市发起以“东莞好”为主题的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按照《东莞市文联“十三五”期间文艺繁荣计划》安排,实施东莞文艺“飘香”行动,通过本次原创歌曲征集大赛,推出一批反映时代呼声,内容健康,旋律优美,弘扬主旋律的优秀原创歌曲,从而激发广大市民积极投身打造活力东莞,建设幸福东莞的热情,增强广大市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建设幸福东莞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活动将评选出“十佳歌曲并结集出版专辑,举办颁奖演唱音乐会。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主办单位: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莞文学艺术院

    协办单位:东莞市音乐家协会

    三、活动安排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8日

    (二)评选时间

    2017年11月底完成歌曲征集初评及终评,2017年12月20日在东城影剧院举行颁奖演唱音乐会。

    (三)征集对象

    在东莞工作、生活的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均可参加。参评作者请在东莞文学艺术网http://www.dgwxysw.com)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报名表,需有推荐单位(可以是所在单位或当地文联、音协分会)盖章,或市音协理事会成员签名推荐方可参加评选。

    (四)作品要求

    1、作品以“东莞好”为主题,创作内容体现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和东莞人民的精神风貌,抒发东莞人的家国情怀,传播东莞城市形象,歌颂美丽中国梦、,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体裁不限。要求作品思想健康、旋律优美、易于传唱,提倡多样化,流行化。

    3、参选作品的内容必须原创,即是2016年1月以后新创作的原创作品,要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地域性。已在市级以上的各项征歌中获奖的作品,以及省级刊物中已发表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4、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五)作品报送

    每位作者限报三首作品。来稿一式8份,一律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其中一份注明词曲作者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另外7份不署名。需附CD小样。来稿请寄送至东莞市城区可园北路东莞文学艺术院  邮编:523017

    联系人:周楚杰 电话:22216900 电子邮箱:2517009989@qq.com(请在信封上注明“东莞好”征歌字样)

    (六)活动说明

    1、应征作品评选工作将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

    2、本次征集歌曲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此次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

    3、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