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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看盗版也是偷窃,为何我心无愧……

  • 发布时间:2023-04-19 23:50:29

  • 前段时间,A、B站的阵亡一时间让大家哀鸿遍野,没错,我也哭了……


     

    还记得,曾经以老司机自居的面子君曾经苦寻一部电影资源而不得,在即将绝望的时候,居然在B站找到了,其资源之强大,可见一斑


     

    为什么我的电子设备总有迅雷?因为我爱这资源爱的深沉。的确,如今我们热爱着各种资源,上至迅雷网盘,下至朋友圈卖片的,但是好像一直缺乏一根从正规手段去看影视剧的神经,而且明知自己是在看盗版还乐此不疲,没有多少负罪感


     

    近日,来自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的心理学家罗伯特•埃雷斯(Robert Eres)团队发现:人们在下载盗版时不容易产生负罪感,是因为大脑不承认网上那些无形的信息是一种财产

     

    有形和无形是个关键问题

     

    下载盗版需要理由吗?也许在西方世界有一大堆理由,正版软件价格太昂贵了;盗版资源在网上唾手可得;我身边的人都用盗版;都已经流传这么广了,我偷偷下载一下也不会给谁造成损失等等……那么,如果排除了这些影响,人们就不会下载盗版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埃雷斯等人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将这些变量(行为后果、生产成本、易得性和资源的可替代性)都设置为相同的前提下,人们还是认为相比偷盗实体的书籍或音像制品,仍然更愿意下载盗版。也就是说,我们的大脑在面对这个问题时,会自动切换为双重标准,埃雷斯等人认为,由于无形资产在人类历史中出现的时间非常晚,人类大脑尚不承认无形物与有形物是同等重要的东西。


     

    根据Manesh于2006年提出的“先天性知觉假说”的观点,如果要偷一个物理实体,大脑会自动产生负罪感,而如果是无形的,人们很难下意识地认出来这是什么,需要理智的思考之后才能告诉自己这是错误的


     

    通俗点说,我们的大脑天生就不承认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可以和有形的物品一样重要,大脑无法理解“一把斧子一定属于什么人,但是做斧子的方法属于谁”这样的问题。因此,在道德和法律体系中,对盗窃和侵权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分,后者当然要轻得多。

     

    大脑:无形=无罪

     

    埃雷斯团队又设计了两个实验,这次他们为实验者接上了脑部核磁共振


     

    第一个实验是让实验者想象一个文娱产品,可以是非实体的,例如MP3或电影;也可以是实体的,例如CD或唱片。结果发现,大脑想象非实体形式的产品更吃力一些,此时,大脑中一个称为“背内侧前额叶”(dmPFC)的区域明显更为活跃。


     想象无形物品时大脑的活跃区域


    背内侧前额叶是自发、自主处理语义信息的区域。背内侧前额叶越活跃,说明理解相应的词语需要动用越多资源,也就说明这项任务越难。当被试者被要求想象一个《权利的游戏》的片花时,大脑需要努力理解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二组脑部核磁共振则更说明问题,下载盗版电影这种行为没能像真正的盗窃一样有效激活大脑负责道德谴责的区域

     

    他们让被试者想象四种不同的场景,分别是合法或非法获得实体文娱产品(如一本《哈利波特》的实体书),以及合法或非法获得非实体的文娱产品(如《哈利波特》的pdf文件),同时感受两种行为带来的负罪感。整个过程同样在脑部核磁共振的监控下进行。


    想象非法获得过程时大脑的活跃区域

     

    结果显示,当想象的场景是非法获得无形产品,即下载盗版文件时,大脑负责罪恶感的区域没有被显著激活。这是一处称为“眼眶前额皮层”(OFC)的区域,普遍认为与奖赏和惩罚有关。它的中部负责奖赏;侧面负责惩罚,还与不开心的事情有关,并且对道德比较敏感。


     

    当被试者想象自己窃取实体产品时,眼眶前额皮层被强烈激活,而轮到非实体产品的情况时,该区域的活跃度则明显减弱。所以,埃雷斯的团队可以大致确定,在大脑看来,任何不能眼见为实的东西,都可以通过不那么光彩的手段获得,而且不用有心理负担。


     

    好吧,这个研究真是一语点醒面子君,原来人类的大脑才是盗版的最大帮凶哈,希望大家和广电都能正确认识知识产权,如果我们愿意花钱,能不能考虑下分级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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